医护频遭伤害,公安和院方为其维权了吗

近期,各地医护人员被打、被砍伤事件频频上演,使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也令许多医护工作者心寒。我们那么多人做了那么多努力,社会舆论也在转变,为什么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还能用什么办法去解决这样的问题,让同类事件彻底远离公众的视线?

公安执法何时不再流于形式?


针对暴力伤医事件,公安部、卫生部曾在2010年4月30日第三次出台『加强医疗场所治安管理』的联合通告。但是此通告的执行并不理想,形同虚设。据悉,当医院出现医闹事件时,某医院院长拿着通告找去派出所,他们却回应说,不要拿这个通告说事。因为通告不是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

为此,今年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但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即便是建立了警务室的医疗机构,仍然没有让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感受到强有力的治安保护。最近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又出现患者打砸医院办公设备的事情,警察赶到现场后只是维持了一下秩序,甚至连笔录都没有做。实际上医院损坏的物品已经超过万元,应给予刑事拘留。

公安力量对暴力袭医案件发生的遏制作用没有充分体现。目前,中国的警力状况与人口的数量是相匹配的。作为确实该管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投入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很大一部分警务人员并没有认识到保卫医生执业安全的重要性,出警的及时性难以保证。二级以下或者民营医院更没有能力去建立警务室,也就更难受到保护。

保障医生执业安全,必要时医院设安检


执业安全是医生的最低需求,保护医生不是为了伤害患者,医患的利益不是对立的,殴打医务人员是对人身的伤害,医务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护,最终影响的是患者的救治。

对于患者权利的维护,我们在2010年颁布了『侵权责任法』,无论是从司法鉴定还是赔付额度来说,已经有很详细的规定,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患者可以按照程序为维权。但医患关系中,不是只有患者的权益会受到危害。当医生的人生安全、权益受到危害时,他们找谁说理呢?

在对医生维权方面,我们目前还只是最低要求——保证医生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至于在侵权案件也就是民事争议中,根本没有要求。现在呼吁的执业安全是低得不能再低的要求。可就连这最低的要求,现在看来也难以保障。

众所周知,地铁、火车站那么大的流量都能够做到安检,医院为什么不能查一查金属,起码是管制刀具呢?在美国,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安装报警钮;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医院有严格的门禁制度,对有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进入。这些措施是否可以应用在我们国家?

院方:担心医院有负面影响,抑制医生维权


有些院长本身就是官员,所以尽量不让自己的医院有负面的信息,甚至是压抑医生维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由此引起的不良示范是不考虑的。但是我们如果不高调维权,让整个社会看到伤害医生需要付出的代价,还会有更多的伤医事件发生。

救命的医生群体在执业过程中的安全如果长期得不到保障,医生担惊受怕,就会更加影响医护互信,影响优秀人才进入医疗领域,最终影响的是整个中国医疗科学的发展,影响到患者的救治。

患者遭侵权后请勿盲目迁怒医生


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或亲属长寿,但人类的认识还是灰箱,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掌握发生发展的方向。医生并不是神仙,有些疾病尽管我们花了很多治疗费,但不良后果仍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下,不要迁怒于别人,没有哪个医生会有意识的伤害,只能是达不到患者和家属期望的效果。

希望患者可以建立正确的生死观,宽容他人,正确认识人生的历程,同时在遭遇侵权行为后积极维权,而不是中伤无辜,这才是文明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最后,希望医务人员不管对执业环境有多么不满意,都要牢记自己肩负着治病救人的使命,责任重大,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医患关系改进的进程,更多的参与到医师维权的过程中。希望媒体多呼吁,谴责暴力伤医事件;公关机关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惩暴力伤医事件;院方能公平对待医生,做好医院员工的维权工作。

 

来源:华夏医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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