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可以改变吗?

性取向,是指一个人在情感、浪漫、与性上对男性及女性有何种型态的耐久吸引。性倾向的定义并不单单含有或依赖于性行为,而是依赖并表现于一个人在性和浪漫情感上的耐久吸引,这包括一个人在爱、依附感、亲密行为等非性方面的内在深刻需求,具体表现例如:非性爱慕、共同目标与价值观、相互支持爱护、长久承诺等。通常,性倾向被归为三类:异性恋(对异性产生浪漫情感与性的吸引)、同性恋(对同性产生浪漫情感与性的吸引)、双性恋(对两性均能产生浪漫情感与性的吸引),此外,亦有无性恋的概念(对两性均无浪漫情感或性的吸引)。

最近几十年的研究表明,性倾向形成于童年或青少年早期,并且是个程度渐进的连续过程。但是性取向的原因存在着争议。 现在主要可分两种意见:先天形成和后天形成。有很多的因素可以影响性倾向,包括基因因素、非基因生物学因素、心理学因素和社会学因素以及有意识的选择。


影响性取向的因素

有人认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对同性恋双胞胎的研究表明,如果其中一个人是同性恋,那么另一个人有40-60%的机会成为同性恋者;异卵双生的比率为15-30%。对于不是双胞胎的同性兄弟姐妹来说,这个比率是5-10%。因此,性取向可能存在着基因因素。另外Robert Spitzer博士研究表明后天因素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倾向。Spitzer RL等人的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

但于2012年4月11日,Robert Spitzer 博士决定把他当时2001年所做的研究及其结论收回,其后在网上发表一短片,指当时他在研究的过程中犯下颇严重的错误,并得出错误的结论,所以决定收回当年的研究,并公开致歉。可惜Spitzer 博士对收回研究的决定,并未获部分提供性向治疗服务的组织所欢迎,而这些组织却继续引述该研究,博士对此表示感到不幸,同时指责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博士更点名批评美国国家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协会滥用2001年他的研究及其结论,并希望该协会可以停止这种行为。

因此在西方社会过去的25年里,不同的赞同者开始支持这样一个论点:无论是这个人的行为还是决定,成人中的性取向是不能改变的。而少数人则认为可以改变,并且持这一观点的人通常是宗教团体或与它们有联系的人。

因此,性取向的形成是有其基因因素,并且与其儿童时期的成长、教育及其环境有关。成人的性取向一般不会改变的,如改变也多少与上述因素此关。

参考文献:
Linda Ames Nicolosi,“Former APA President Condemns APA for Barring Research”, (2004)
Research Summary: Robert L. Spitzer, 200 Subjects Who Claim to Have Changed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from Homosexual to Heterosexual
Arch Sex Behav. Can some gay men and lesbians change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200 participants reporting a change from homosexual to heterosexual orientation. Arch Sex Behav. 2003 Oct;32(5):403-17; discussion 419-72.
维基百科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及注意事项

斑秃治疗指南2012版

新英格兰NEJM:慢性肾病引的甲改变

疥疮治疗指南

颈部皮下结节或肿块是否恶性肿瘤的判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