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外用药使用原则

治疗皮肤外用药物很多,从剂型上分类大致有:溶液剂、软膏剂、油剂、霜剂、洗剂、糊剂、酊剂和外用散剂等。从药物作用分类有:清洁药、保护药、止痒药、收敛药、角质溶解药、角质增生药、消毒抗菌药等。 成人的皮肤总面积约1.5-2平方米,可发生多种皮肤病。选用皮肤外用药时,应根据病因和病损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加以选择。用药适当,能使症状减轻,促其痊愈,否则应用不当,反使病理过程加剧,增加病人痛苦,因此应用皮肤外用药时,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正确选用药物


根据病因、病理变化和自觉症状等选择药物。化脓性皮肤病,宜选抗菌药物;真菌性皮肤病,选抗真菌药物;变态反应性疾病,选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瘙痒者选用止痒剂;角化不全者选用角质促成剂;角化过度者选用角质剥脱剂。

二、正确选用剂型


根据临床症状及皮损特点选择剂型。

①急性炎症性皮损,仅红斑、丘疹而无渗液,可选用粉剂或洗剂;炎症较重,有糜烂、渗出较多时,宜用溶液湿敷;有糜烂、渗出不多则用糊剂。

②亚急性炎症性皮损渗出不多者,宜用糊剂或油剂;如无糜烂,宜用乳剂或糊剂。

③慢性炎症性皮损,可选用乳剂、软膏、硬膏、酊剂、涂膜剂等。表现为干燥、增厚、粗糙、苔藓样变或角化过度,此期应选用软膏或霜剂、硬膏等。苔藓样变也可用酊剂,能保护滋润皮肤,软化附着物,使其渗透到病损深部而起作用。

④单纯瘙痒无皮损者,可选用乳剂、酊剂等。

三、外用药物治疗注意事项


①必须询问病员有否药物过敏史,并告知患者外用药引起过敏反应或刺激时应立即停用。

②向患者或家属详细告知用法,如湿敷需用六层纱布,浸湿溶液,以不滴水为度,紧贴于患处,分泌物多者,宜勤换湿敷。大面积湿敷时需浓度低些,以免吸收中毒。

③用药应根据患者性别、年龄、病损部位而有所不同。

④刺激性强的药物,如高浓度水杨酸不宜用于婴幼儿、面部或皱褶处。

⑤外用药物浓度应由低至高;药物用久易产生耐受,故需经常变更药物。

外用药的用法,一般有涂擦和贴敷两种方法,不同的个体和皮肤的部位,对各种外用药的适应性常有一定的差异,用药的原则应根据药物的浓度由低→高,面积由小→大,应视病情病损程度而定,如无副作用,再逐渐普及全身用药,不同部位的皮肤渗透速度也有一定的差异。吸收药物的量,随药物在赋形剂中的浓度增加而增加,如甾体类均因浓度增加而渗透作用增强。 小儿、妇女、成人面部,口腔附近,股内侧等部位,皮肤较柔嫩,都不宜采用刺激性强的药物,浓度也应低些,如有过敏或刺激现象,应立即停药或改用药物治疗,一种外用药久用后,作用往往会减弱,应经常轮换性质相似的药物,以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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